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老龄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 (二)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三)宣传贯彻老年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协调有关部门及涉老单位开展“五个老有”工作; (五)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 (六)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老龄工作; (七)负责与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指导老年群众组织工作; (八)完成省老龄办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老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百岁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老龄办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老龄办和市民政局党组的关心指导下,市老龄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着力落实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美丽宁德光明行”四项重点工作,借助各县(市、区)老龄工作情况评价体系,督促工作落实,有效推动《“十三五”宁德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深入实施,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重点工作出色完成 1.有效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老龄办文件要求,市老龄办在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额不低于投保总额60%的前提下,6月,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印发了《宁德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通过不断协调,调研督促,从10月开始,全市9个县(市、区)、东侨开发区相继出台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补助、个人缴费、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设50元、20元两个投保档次,8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由政府财政全额购买;60-79周岁老年人投保以个人购买为主,政府财政补助为辅。周宁、屏南、蕉城、柘荣4个县(区)从第四季度开始实施,参保老年人4.46万人,投保金额207.08万元,其中60-69岁参保人数2.37万人,80岁以上参保人数2.09万人,提前完成80岁以上参保率达100%目标任务。屏南县60-79岁老年人参保率达85.83%,提前完成了35%的目标任务。周宁县投保不到三个月,已理赔5例,赔款1.12万元。其他县(市)从2019年1月开始实施,将实现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60-79周岁老年人参保率达35%以上(详见附件1)。 2.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按照全国、省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要求,市老龄办联合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三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周宁召开现场会后,牵头帮助各县(市、区)印制了2000余份宁德市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手册》、《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薄》、《活动登记簿》、《资产登记簿》发放至全市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经费保障、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认真剖析存在问题,为推动老年协会良好发展奠定基础。老年协会建设“四薄两册两挂”做法进一步在全市得到推广。蕉城、寿宁、屏南召开了老年协会建设推进会,蕉城区城市社区建会率100%,农村社区建会率95.7%;寿宁县新成立老年协会161个;周宁县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霞浦县开展了基层协会“带彩打牌”专项治理。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市民政局开展老年协会清理整顿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解散老年协会(老人会)72个,重新成立65个,备案管理1253个,注册登记1个,促进了基层老年协会健康规范发展。至12月底,全市有基层老年协会1347个,其中农村社区协会1184个,城市社区协会163个,规范化协会454个(详见附件2)。 3.积极创建“敬老文明号”。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争创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示范点培育工作的通知》,按照创建标准,积极引导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创建活动。16家申报创建单位立足岗位和行业特点,以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公示服务承诺为创建目标,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拓展为老服务内容,创建工作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经创建单位申报、部门推荐、实地考查评定,推荐上报宁德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福安市公安局溪尾派出所、蕉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单位争创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中国人寿屏南县支公司、霞浦县退教协等13个单位争创省级“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培育示范点(详见附件3)。 4.主动开展“美丽宁德光明行”活动。为了让更多老年白内障患者接受免费及时治疗,在调研、协调的基础上,从3月开始,市老龄办与东南眼科医院福安分院合作,联合开展“美丽宁德光明行”公益助老活动。截至12月底,东南眼科医院“光明天使”志愿服务队深入全市509个村(社区)开展巡回义诊825场,筛查老年眼病患者12232人,将3246位患者接至医院作进一步免费眼健康和其他相关指标体检,累计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990例,帮助老年人摆脱眼病痛苦,重见光明(详见附件4)。 (二)常规工作有效推进 1.认真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根据省老龄委部署,组织开展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将老年社会保障、老年健康支持、养老服务体系、老年社会环境、老年精神生活、老年社会参与6大项39小项硬性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做好数据采集。通过评估分析,我市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15项指标已提前完成目标值,其余各项指标按序时进度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努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我市各地结合自身的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资源,大力推进“幸福院”“康乐家园”“老年协会”等建设,打造乡村文明老年人宜居环境。6月中旬,经过中国老年宜居名镇评审专家组全面考察,福安市晓阳镇通过“中国老年宜居名镇”认证,成为继古田县平湖镇、黄田镇之后我市第3个“中国老年宜居名镇”。周宁县礼门乡、霞浦县长春镇经省老年学学会“福建省十大长寿乡镇”评审组现场验收。柘荣县报送的《福建省面积最小的县,却是全国最大的太子参生产基地》、《清新好柘荣 两城竞发展》分别被评为2017年中国长寿之乡“十大好信息”和“品牌建设十大亮点工作”。全市完成创建237个“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县(市区)老龄办积极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推进。 3.持续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一是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全市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7.38万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5063万元。其中困难集体企业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702人。二是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全市老龄系统对生活困难孤寡、留守、病灾老人普遍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疾病救助、低保待遇等生活问题。市老龄办共慰问病灾、高龄、空巢老人60人,发放慰问金3万元。5月,屏南县慈救会联合爱心企业开展为期七天的为环卫工人、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赠送爱心早餐活动,惠及老年人近1000人。三是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创文明城、迎省运会”,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情暖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在“3.5”学雷锋日、老年节、“12.5”志愿者日期间,组织医生、护士、志愿者赴蕉城区碗窑村、柘荣县黄柏乡、古田县康乐家养老院为农村留守、孤寡老人义诊,送医送药,清洁卫生,赠送慰问金慰问品。联合团市委于7月启动开展“青春之光”爱老计划——青年志愿者结对千名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1578名,结对帮扶老人2379名,累计开展活动135场次。四是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9月,市老龄委就下发通知,对全市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作出部署安排。10月17日老年节,梁伟新市长在《闽东日报》头版刊发《致全市老年人的慰问信》,表达对老年人的亲切问候。黄建龙副市长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东侨开发区看望慰问百岁老人、困难老人。市老龄办走访慰问了全市百岁老人和部分生活困难老人,联合有关单位组织举办了9场庆祝老年节文艺演出、健康讲座、义诊、游园、书画集邮展等活动。全市老龄系统及有关单位都普遍组织开展了敬老月系列活动,让老年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和属于自己的节日。五是支持涉老组织开展活动。对涉老组织开展活动,市老龄办都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部分给予支持赞助,有些活动还派员参加,确保活动有序安全。一年来,共支持赞助涉老组织开展活动十多场次,得到涉老组织的认可和称赞。 (三)基础工作逐步夯实 1.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各地根据“2018年专题政策调研”要求,重点围绕医养结合发展、互联网+养老、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等课题开展调研。至10月底共收集调研论文11篇,并组织进行评审,推荐《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的重要性、现状及其对策研究》等7篇论文参与全国、全省优秀论文评选。福安市选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政策》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老龄政策调研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市有2篇论文分别获得福建省老年学学会2018年学术年会二等奖和三等奖。组织开展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敬老文明号”创建、养老补短板专题调研和督导。组织实施对县(市、区)老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既督导各地工作落实,也对各地完成工作业绩进行内部评定。 2.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在《福建老年报》、《闽东日报》刊登老龄新闻讯息10余篇。11月20日,《福建老年报》整版大篇幅报道了宁德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成就。根据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对宁德老龄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及时发布信息动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发布了“2017年度宁德市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编发老龄简报10期。福安市向省、市媒体报送涉老工作信息70多篇次。做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展播,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机构全年共展播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13个,累计播出1.96万次,其中黄金时段播出0.75万次,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屏南县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发放宣传单(品)1600多份(个)。 3.圆满完成涉老提案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关注老龄事业发展,“两会”期间提交多件老龄工作提案,其中市老龄办答复办理2件,全部提前完成办理,并得到满意反馈。 (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涉及问题整改到位,机关效能建设持续加强。二是加强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宁德市老龄办制度汇编》,确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超过三千元开支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定。确定每周一下午召开办务会议和支部会议,一并研究落实工作任务。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未发生泄密事件。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创文明城,迎省运会”活动,做好第十届省老健会对口接待工作。四是建立抓落实平台。年初制订《各县(市、区)老龄工作情况自评表》,将年度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明确指标、权重、评分办法,年终对自评表进行对照核实,全面衡量,并进行内部排名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尽管在为老服务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涉老政策督促不到位,比如养老、医养结合等,老年维权任务依然艰巨,老龄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及时不深入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市老龄办年初结转和结余6.78万元,本年收入175.75万元,本年支出181.9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2万元。 (一)2018年收入175.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2.53万元,增长18.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5.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支出181.9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38.68万元,增长21.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5.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90万元,公用支出14.08万元。 2.项目支出35.9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46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老龄事务1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5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是老龄业务项目开支增加。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39.38%。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行政单位医疗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 (六)住房公积金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35万元,同比下降52.70%。具体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