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以来,市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有关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学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多次深入研究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等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营造主要领导带头学、全体干部认真学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22年以来市卫健委提任的3名处级干部,均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通过考核。三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宁德市卫健委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参与“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全民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今年来,举办各类社会普法宣传12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3家次,累计张贴悬挂海报横幅36条。通过宁德卫生监督专栏、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卫生监督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发布普法宣传科普信息100多篇。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办案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培训实效。2022年,共组织121名卫生监督员参加网络培训,人均完成网络学习50学时。共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健康、非法医疗美容监管等线下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卫生监督员800余人次,共选派卫生监督业务骨干59人次,开展现场指导办案9次。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诊所执业备案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实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下放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权限,并实行麻醉精神药品购用等一系列事项的优化审批服务改造。二是修订完善宁德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三是推行“出生一件事”服务。今年6月起,牵头多部门正式实施将原先涉及4个部门的6件出生“单事项”集成为出生“一件事”。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00多个新生儿家庭完成出生事项在线办理。四是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共有在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19家,已登记餐具饮具追溯信息2638条。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国家双随机抽查、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等,进一步加大对集中消毒餐具饮具企业的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共派出卫生监督员136人次,监督检查消毒餐具饮具企业52家次,立案1起,罚款0.7万元,抽检268套,合格268套,合格率100%。五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结合宁德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认真反馈《福建省卫健系统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有关要求,有效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的要求。2022年以来,我委共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5件,公平性、合法性审查通过5件,备案率与审查通过率均达到100%。二是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深化备案审查工作、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等事项提供智力支撑。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2022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委对发布的2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13份,及时废止11份。 (四)强化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已建立行政调解组织10个(其中县级9个)。今年来,市、县两级卫健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共计受理民事纠纷案件20件,调解成功20件,调解成功率100%。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截至11月底,我委共接到信访事项745件,其中涉疫信访事项523件;共处理12345平台抄送件5507件;值班电话受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咨询日均200人次以上。所有信访事项均在初次受理时完成分级分类办理,受理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无信访积案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相对薄弱;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较为滞后;三是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对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委将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卫健部门法定职责。一是持续深化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推进执法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二是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机制,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做到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三是持续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地。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