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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0-17 15:11 来源: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215日至326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5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委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定坚决态度、动真碰硬举措、扎实有力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工作行动自觉。一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整改有关精神,党内通报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曹清福和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等讲话精神,全面认领问题,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具体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519日,印发《中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机关党委),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建立推进巡察整改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步推进委机关和相关单位整改,形成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720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有关同志深入谈心谈话。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加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和努力方向,更加坚定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反馈会后,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健夫立即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体谋划,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发《中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并逐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委领导和牵头单位集中整改期间,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狠抓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亲自管,牵头召开9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和“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工作标准,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 

  (三)突出点面结合,重视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委党组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领域整改相结合,重点开展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政治巡察、党风廉政等专项治理,形成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一是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统一,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要求,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坚持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挂钩,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院长年薪制、党建责任制检查等考评指标,以考核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部落实。三是坚持巡察整改定期汇报、卡点调度、督查督办、销号管理等工作机制,督促责任科室(单位)严格落实、加快推进,定期盘点报告,完成一项、核实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或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点名督促、跟踪督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市直卫健系统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一是抓全面学。6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20个重要论述,以及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内容,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抓深入学。专门下发《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委机关和直属相关单位共7个党支部重新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围绕“三件大事”等内容安排专题研讨,结合庆“七一”系列活动开展党建理论知识测试,推动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学习贯彻自觉性坚定性。三是抓系统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综述,以及卫生健康业务知识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年度安排,持续跟进学习。自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每次学习均有安排处级领导做学习导读、委党组书记总结点评,累计8人次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主题重点发言研讨。四是抓跟进学。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重要论述”信息库表,定期更新内容,及时跟进学习,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到位。 

  2.关于“重点专题存在漏学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深入学习6月8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5个漏学的必学专题文件并就相关专题开展重点发言研讨,在学习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二是结合实际、定制计划。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3年市卫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频次和纪律要求推动发现和纠正学习不及时、不规范行为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是强化沟通、查缺补漏主动对接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了解年度重点专题学习安排,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必学专题的最新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已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必学内容15次,确保重点专题学习不走样、不掉队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题学习。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7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卫健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文件挂网注意事项》等文件7月20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强化意识形态,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中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发《2023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机关党建和纪检考核部分)》等文件,将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评管理严格台帐管理6月15日印发《宁德市卫健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把关、定期更新等要求,推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2023年以来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等情况开展自查,责令重新办理审批手续20件,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4.关于“推进总医院建设步伐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跟踪督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月对相关总医院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测,对机制建设滞后的县(市、区)分别发函提醒并适时在全市通报着力推进各县(市、区)总医院“八统一”机制建设。二是完善政策措施6月28日印发《宁德市医改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今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总医院“八统一”建设,督促部分总医院存在的“财务、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未统一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压力传导8月1日,召开全市医改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未落实“八统一”建设的县(市、区)进行全市通报,并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寻找差距、强化整改提升8月以来,委分管副主任带队到福鼎、蕉城区、寿宁县等地开展实地督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传导整改压力四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市效能办、市统计局下发《2023年度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解释》,将各县(市、区)落实总医院相关机制建设纳入卫健部门负责的政府绩效考核范畴,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5. 关于“疾控中心综合改革滞后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6月期间,已全面完成市、县疾控局挂牌,推进疾控行政体制改革。二是拟定《宁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研究;6月12日,市政府办召开协调会研究《实施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已重新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待后续正式印发。三是已向省级申报宁德市疾控中心作为疾控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并在《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及分工方案》中予以明确和推进 

  6. 关于“部分试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全市医改重点工作推进会,听取蕉城区家庭病床试点、寿宁县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差距困难部署强调下一阶段工作二是8月期间,分管副主任带队赴蕉城、寿宁、福鼎等县(市、区),指导加快落实家庭病床试点的信息化建设、医保政策支持等事项督促做好医防融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医保局等部门协调对接,就薪酬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和财政支持等重要问题进行政策会商、凝聚共识三是通过市效能办、市统计局下发《2023年度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解释》,将蕉城区家庭病床试点、寿宁县医防融合试点工作纳入“深化医改成效”绩效指标。四是强化分类指导,组织蕉城区赴福州市台江区实地考察家庭病床工作,指导蕉城区选定蕉南和蕉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期启动家庭病床服务安排寿宁县卫健局等单位到三明市尤溪县考察学习医防融合工作经验,指导寿宁县召开交流培训会,研究部署试点工作方案 

  7.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强化电子病历运用8月1日,召开全市医政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电子病历分级应用水平提升工作针对11家应用水平未达标的医院,指导制定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提升方案督促相关总医院切实履行职责,安排专家指导未达标医院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价申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院长年薪制考核二是加快系统改造工作。7月6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3家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医院,落实接入条件软件系统等改造工作。目前3家医院已达到接入条件,正在系统改造阶段。 

  8.关于“整体医疗水平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扩大省级重点专科建设覆盖面,新遴选急诊、耳鼻咽喉科等5 个专科申报,并确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二是引进优质资源合作办医,8月25日市政府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办医协议,共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宁德医院,重点推动与国家级专科实行同质化管理,提升我市专科水平,并以此为载体在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基础上,力争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同时,已协调省级今年安排宁德市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额。三是持续深入实施“柔性引才”项目,新建6个县级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推动医院专科建设和人才培训,提升诊疗水平。四是推进闽东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签订紧密医联体,以及宁德市医院与福州孟超肝胆医院签订专科联盟协议,持续强化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技术提升等方面指导帮扶,助推我市医疗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提高四级手术占比,降低市外就医率。 

  9.关于“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调研,摸底我市人才队伍整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提出有关对策建议,据此修订《宁德市选拔引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操作细则》,根据学历职称情况,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生活补助总计由3.6-14.4万元提高为6-24万元,首套房购房补助10-40万元提升为10-50万元。二是4月13-16日,牵头组织全市12家公立医疗机构江西、湖北地高校开展2023年宁德市医疗卫生系统赴外引才活动,招聘岗位涉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中西医学科,吸引3千多名学生参加招聘会,200多人与招聘单位进行沟通并递交个人简历,签订就业意向书18人。三是预防医学、儿科、精神科等专业已纳入我市紧缺急需人才专业目录,持续支持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或简化流程招考等方式吸纳专业人才,补足薄弱学科人才短板。四是继续支持培养本土医学人才,鼓励我市中职院校开办护理等医学专业,计划招收护理班人员100名;针对闽东卫生学校办学“三无”问题的有关意见,已提交市政府研究;指导各县(市、区)所属医疗机构5年内退休人员所占编制用于申报定向生招生计划;通过闽东日报、“宁德幸福通”等平台宣传定向生招生政策,累计阅读量达15万人次。五是8月2日召开卫健系统人才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定向培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定向医学生违约情况综合监管,并将定向生履约违约情况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录(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参考依据。六是2020-2022年招收的我市影像、检验专业定向生9名,已优先分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七是通过积极动员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在岗乡村医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和学历提升教育。2023年全市共组织264名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目前95名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20名乡村医生报考相关医学院校。八是坚持每年度常态化开展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认定及相关待遇申报等工作,对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及时备案,并落实生活补助、首套购房补助发放等事宜。 

  10. 关于“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推进中医师配置。下发《关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配备情况的通报》,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加快人员配备工作。目前,全市120个中医馆已全部配置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二是加快中医类医院床位建设。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工作调研的通知》,7月期间深入霞浦县中医院等单位开展现场调研督导。经协调推动,目前全市中医类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已满足0.6张以上的既定要求。三是强化畲医人才培养。下发《关于做好第三批宁德市中医传承人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23年度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目前共15名中医药从业人员申报中医传承人,8名畲医药人员报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7月7日,成立畲医药单验方收集整理工作专班,已收集汇总单验方及特色疗法572份,助力民族医药传承。 

  11.关于“推进名医工作室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下发《关于督促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及时查摆差距、补缺补漏,推动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目前,黎庆初、高占成、刘祖德等3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已通过市级重点专科项目验收,被列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但尚未到省级验收时间;另有2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因科研方面存在不足,暂未通过市级项目评审。二是5月中旬协同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组成联合考核组,对2018年以来成立的39家市级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开展考核调研评估,考核评估结果通报各有关单位三是结合名医“师带徒”工作室考核评估结果,印发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管理办法及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四是通过“健康宁德”“宁德幸福通”等平台宣传名医门诊预告、工作成效等情况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12.关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全市重症医护人员储备缺口情况,下发通报督促各医院加强培训、补齐缺口,目前已培训储备医师1070人、护士3252人,均达到储备要求。二是联合市总工会开展2023年重症救治技能竞赛,全市共1440名医务人员参与,推动岗位大练兵培训,储备更多优质重症医疗资源。三是制定《2023年宁德市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计划》,5月23日组织省紧急医学救援宁德队赴霞浦完成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演练。四是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在“幸福通”和“健康宁德”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防控传染病 护航中高考》《市疾控中心提醒:炎炎夏日警惕“登革热”》《什么是猴痘?这些知识请了解!》等科普文章,提高传染病防治意识。五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卫健宣传工作提示》等文件,动员卫健系统积极转发、推送重要信息和健康知识,与《闽东日报》、东南网签订合作协议,主动向各级媒体投递新闻素材;2023年以来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0多篇次,“健康宁德”微信公众号推送报300多篇,全市卫健系统被国家、省、市媒体报道1000多篇次。 

  13.关于“落实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6月6日印发《关于推动市本级医疗卫生补短板PPP项目尽快投入使用的通知》,督促市交投项目公司、市中医院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协调项目业主安排专人下沉现场推动项目建设。二是及时开展项目验收7月19日25日分别市医院迁建二期项目、市康复医院病房综合楼项目进行验收目前,市中医院病房综合楼项目已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市医院迁建二期项目已符合条件待投入使用市康复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正消防整改,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将着手安排投入使用等事宜 

  14.关于“院前急救资源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院前急救出车数据分析,根据上年度日平均出车量,合理配置市中心城区救护车数量确保满足调度使用;经协调,目前参与市中心城区应急调派的救护车已从原有4辆增为5辆。二是梳理市、区救护车资源,经摸底市医院、市中医院、蕉城区人民医院、442医院救护车数,分别为9辆、4辆、6辆、2辆,合计21辆,满足蕉城区63.2万常住人口须“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三是制定《市紧急救援中心医疗应急调度预案》等文件,健全医疗救援力量的调动支援机制,做好应急情况下院前急救单元的统筹扩容和应急增派工作。四是协调蕉城区卫健局依托霍童卫生院完成急救分站设置,并纳入市紧急救援中心院前急救调度管理,填补中心区域基层急救站点“空白” 

  15.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柘荣县、屏南县已于8月底完成省级慢病示范区验收;针对蕉城区创建进度滞后问题,下发《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疾控业务薄弱工作指标的通报》,敦促蕉城区加快落实创建工作;通过召开现场座谈会、专项培训、安排人员每月指导等方式,跟进推动创建工作。目前,已协调蕉城区政府拨付30万元作为示范区创建经费,完成健康社区、健康学校等推荐,正在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和部门督导、资料收集等工作;9月4日,蕉城区卫健局提交书面材料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申报工作二是7月18-20日,省、市专家组深入寿宁、霞浦指导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两地已基本具备创建条件,待下半年进行申报。三是628日,牵头组织召开2023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常态化工作会议要求。四是指定宁德市医院承担职业性尘肺病诊断工作,推荐市医院和市疾控中心各3名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参加省级职业诊断医师资格培训,并配备为诊断医师 

  16.关于“婚孕前保健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健康宁德”公众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等平台,4月以来发布6条婚孕前保健讯息,普及婚孕前健康知识。二是7月31日联合市妇联、民政等部门召开婚孕前保健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市婚孕前保健工作举措三是发《关于全市婚孕前保健工作的通报》对全市婚孕前保健工作滞后县(市、区)进行通报,抄送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联合市直部门赴福安、周宁、寿宁、柘荣等开展督导,督促加快婚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建设。四是下发《宁德市婚孕前保健工作服务标准(试行)》,成立宁德市婚孕前保健工作专家指导组。目前,全市婚检率由3月14.2%上升至864.7%,各县(市、区)已完成婚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建设并投入使用 

  17.关于“生育政策措施未配套”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牵头起草《宁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但目前因我市生育政策津贴发放标准等内容未正式明确,经多次沟通协调,个别市直单位尚书面反馈意见;9月11-12日,牵头到柘荣县、福鼎市调研生育支持措施工作,并结合基层实际,修改充实“若干措施”内容,争取第四季度将政策“送审稿”市政府研究。二是5月15日、6月17日分别组织“5.15”国际家庭日、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咨询、健康义诊等方式,宣传人口计生法规政策、优生优育知识,营造积极生育良好社会环境。 

  18. 关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任务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1日发函告相关(市、区)政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倒排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尽快实现“双达标”。二是指导属地卫健局按要求制定“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达标”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三是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达标”和常住人口500人以上村卫生室“空白点”工作督导的通知》,8月期间分管领导带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未全部实现“双达标”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目前,未达标的15家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1家已实现“双达标”,另有14家在整改中。 

  19. 关于“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市72个未设置达标公立村卫生室的行政村进行摸底,指导属地卫健局按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二是印发《关于常住人口500人以上村卫生室“空白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宁德市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常住人口500人以上行政村至少设置一个达到基本标准的公立村卫暂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安排乡镇卫生院或邻近村卫生室开展巡诊或覆盖,解决群众就医问题。目前,村卫生室“空白点”问题已解决。三是积极动员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在岗乡村医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和学历提升教育。2023年全市共组织264名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95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20乡村医生报考医学院校。 

  20.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7日会同市民政等部门召开医养结合工作会议,研究医养结合工作;4月以来,联合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赴9个县(市、区)及东侨开发区开展医养结合发展调研。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的通知》,推动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对接民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为入住100人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养结合签约服务。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康复治疗室,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逐步开设老年人康复治疗室。目前,全市126家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已有124家完成开设,开设率98.41%。四是赴寿宁、福安、霞浦、福鼎、柘荣、周宁等地开展专项调研,现已完成全市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查摸底,新增1家符合设置养老床位的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并继续推动其他有条件的机构开设养老床位。 

  21.关于“全科执业医师岗位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和情况督查,将相关情况函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督促按照《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全科医生特殊岗位补助。二是已将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纳入2023年度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目前,福安、福鼎、蕉城区已兑现岗位补贴政策,并从2020年8月开始补助;寿宁县自2023年8月1日起落实兑现屏南县、柘荣县、周宁县承诺于2024年起进行兑现 

  22.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创建工作。协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完成宁德市第五中学、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等3家市级健康学校的创建命名;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被列为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二是加强业务指导。6月期间,邀请省、市疾控专家对我市20家消杀服务公司近100名从业人员进行消毒技术和四害防制专业知识培训。三是抓好病媒防制。印发《宁德市爱国卫生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卫生乡镇“四害”防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辖区6个国家卫生乡镇、27个省级卫生乡镇落实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加强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目前,“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3.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重申和明确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岗位职责、重点任务等具体要求;6月26日印制《2023年相关工作提醒》分发委处级领导,着重对涉及2023年度的党建、宣传宣讲、巡察整改、廉政谈话等工作任务进行专项提醒,督促“一岗双责”落实落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二是落实即知即改今年3月以来,已安排委党组班子成员分批带队实地走访闽东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复医院等7家委直属单位开展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当场反馈,并就整改落实提出明确意见。目前,检查发现的62个问题,58个已完成整改,4个涉及长期整改问题拟于年内完成三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调整1名年轻干部、业务骨干担任机关纪委书记,充实1名干部担任机关纪委委员,以委党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由机关纪委协助党组规范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和“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警示教育等工作四是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24.关于“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分别于6月27日、7月17日下发《宁德市卫健系统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的通知》,把主体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工作机制的落实,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强化督促检查。7月10日,下发通知对委直属7家单位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并纳入2023年度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党建重点工作考评指标);目前,委直属单位均已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清单,并对照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三是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25.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通过党组会上通报、内部文件传阅等形式,学习借鉴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以及近期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梳理、分析、通报身边案例的工作机制,7月17日下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安排机关纪委每年重点选取1-3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指导委直属单位深刻剖析成因并纳入年度警示教育内容;7月18日,以党组名义下发《关于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内部编印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要求委直属单位限期开展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力争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三是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借助市卫健委网站和福建“12320”卫生健康热线等平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截至8月,“12320”“12345”热线共转来80条投诉件,均已依规在指定期限内办结。 

  2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学习。分别于6月8日、7月20日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中心组学习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抓好内部制度建设。7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完善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对廉政风险排查的工作目标、排查内容、防控机制建设等作出具体要求,明确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报销审批等重点内容纳入今后排查范围,由机关纪委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落实情况检查。三是从严开展风险排查。针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7月11日由机关纪委牵头重新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督促指导委机关科室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目前,共排查风险点21个,指导完善内控措施21条。 

  27.关于“婚丧喜庆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制度学习。7月13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增强政策知晓率。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印发《宁德市卫健委机关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管理制度》,明确报备程序、内容、范围和经办科室等要求。三是严格兑现奖惩将报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评先评优内容。四是7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28关于日常监督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项资金督查。2023年以来,结合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的两节督查,对各监督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指出6个存在问题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督查及耗材管理回头看。7月,对市卫健委直属单位新办公楼搬迁等涉及工程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8月,对个别医院近年来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指出1个存在问题。同时,对2022年公立医院耗材采购、管理、使用选题立项监督开展回头看,督促公立医院长期贯彻和坚持抓好耗材管理。三是坚持对廉政风险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每年开展的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监督单位工程建设、耗材管理等廉政风险易发高发领域进行现场督查,尽全力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 

  29关于自主发现问题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查找问题线索。2023年以来,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2起。个别医院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过调查处置,已于7月10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外1起问题线索正在开展核查,拟立案问责。今后每年均突破自办件零的目标,形成强大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推动医院纪委履职尽责。目前市卫健委直属医院纪委基本实现“三转”在连续两年将医院纪委自办件加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将该项目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 

  30关于指导机关纪委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关于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督促指导机关纪委牵头汇编卫健系统典型案例,并组织系统各级党组织集中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和以案为鉴等学习。二是加强实战锻炼。7月期间,抽调机关纪委成员全程参与2023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选题立项监督工作,对全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调研。下一步在问题线索查办期间,适时抽调机关纪委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并指导机关纪委抓好第一种形态问责等工作。三开展监督检查。机关纪委人员调整后,纪检监察组多次听取新调任机关纪委书记日常汇报,要求新调整的机关纪委成员组织开展好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纠治“四风”等日常工作。 

  31. 关于“行风整顿行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问责警醒。7月10日,下发《关于2022年度行风整顿行动情况的通报》,责成福安市、古田县、寿宁县卫健局,以及市中医院等6个查摆“零问题”单位深刻剖析原因并作书面检讨。二是加大督导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行风建设督导调研的工作方案》,7月期间安排3名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调研指导6个查摆“零问题”单位,查找深层问题及其成因,督促下一步行风工作开展。三是强化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分析2022年度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落实行风整顿工作情况,据实予以扣分并提交市政府效能办;针对市属医疗单位开展情况,在当年度的院长年薪制考评中扣减相关分值。四是深化作风建设,2023年在全市卫健系统深入开展争当“好院长、好医生”活动,4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争当“好医生、好院长”活动的通知》;7月26日-8月22日期间开展“好医生、好院长”先进典型代表事迹系列宣传活动并发表相关专题报道8篇;8月24日,在全市卫健系统庆祝第六个“中国医师节”文艺汇演上,致敬10名“好医生、好院长,着力树立风清气正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32. 关于“耗材采购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即知即改。3月20日,宁德瑞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已将4624元退还市疾控中心。二是完善工作制度。5月15日,印发《市疾控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修订稿)》,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制度落实。7月11日,召开科长例会学习市疾控中心《“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文件,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采购。四是对市疾控中心质控科科长韩炳姬诫勉谈话,其他责任人员共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人。 

  33.关于“工作部署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实际修订政策。针对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形势,牵头起草《宁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调整疾控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等内容。目前,按照市政府协调会精神,已重新征求部门意见形成送审稿,待市政府研究审定二是监测跟踪工作指标。结合十四五中期评估,加强对我市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涉及指标的收集监测,形成《宁德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于7月25日呈报市政府。三是加强基层调研指导。开展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调研,摸底工作情况形成相关书面报告。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工作部署不及时问题,9月4日由规信科牵头在委机关开展专项排查治理,督促相关科室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提高办文效率,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目前暂未发现其他涉及研究部署不及时、制发文件滞后等情况。 

  34.关于“文件层层转发现象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控发文数量7月11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转发文件的通知》,要求机关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转发文件。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由办公室牵头梳理2023年以来市卫健委办理转发52份文件,目前未发现文件滥发、简单一转了之等情况三是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35.关于“执法监督偏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刻剖析反思6月15日,召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巡察反馈问题原因分析会,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总结相关执法案件全流程,推动引以为戒、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印发《2023年全市卫生监督培训计划》,通过邀请有关专家授课、交叉执法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6场,推动执法水平提升。三是强化内部稽查。修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明确每年开展2次内部稽查等工作要求,重点对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卫生监督意见书》制作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现象。目前,已完成上半年内部稽查,未发现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四是对时任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现为市康复医院党总支书记)叶勇诫勉谈话,其他责任人员共批评教育2人。 

  36.关于“执法避重就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对相关执法案件全流程进行总结,反思和剖析问题产生原因;7月10日、8月7日分别组织观看市纪委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案例,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完善案件全流程管理。修订《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行政处罚案件从案件受理到结案全过程的审核监督流程,着重对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证据固定等进行审核监督目前,2023年以33起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全过程监督。三是全面开展案件评查。2021-2023年以来70份处罚案卷以及2023年2起结案案卷开展评查工作目前暂未发现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37.关于“部分卫生健康领域执法空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执法空白领域专项整治。经梳理近五年情况,发现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在妇幼健康、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血液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等5个执法领域为空白目前已结合双随机、专项整治等事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现上述“空白”领域执法全覆盖。今年以来,托育机构立案查处10起,妇幼健康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立案查处各1起。二是加强执法领域工作机制建设。修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明确每年开展2次内部稽查等工作要求,将执法空白领域排查统计纳入稽查范围,并指定专人定期更新执法领域清单。三是推进职业病防治联合执法。6月28日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8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宁德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联合市人社、应急局等单位,对蕉城、东侨开发区相关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38.关于“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执法公示管理。7月3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的通知》,明确执法公示的内容、时限、流程、责任人员等事项,并于7月10日组织全所人员进行系统学习。二是跟踪督促公示情况。修订《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指定专人对处罚案件公示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时公示。2023年以来,新增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6件,经查暂未发现超期公示案件。三是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39.关于“执法案卷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印发《2023年全市卫生监督培训计划》,将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内容;6月19日,邀请市司法局专家对《行政处罚法》进行授课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二是强化执法案件全流程管理。修订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指定法制稽查室负责审核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证据固定等工作,强化从受理到结案的全过程管理,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目前,2023年立案的33起处罚案件均已纳入全过程监督,20起处罚案件已通过法制审核,2起已结案的处罚案件均在结案报告中体现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三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目前,已对2021年以来的72份相关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共发现法律适用书写不够严谨等问题37个,提醒督促执法人员规范书写,促进案卷制作规范化四是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40.关于“制度制定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3日,党组会研究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事宜,删除违反省政府集中采购规定条款。二是组织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文件,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开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自查,督促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41.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工作制度。5月15日、6月16日分别印发《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修订稿)》、《宁德市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物资采购管理程序。二是强化制度学习。7月11日,市疾控中心召开科长例会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文件,推动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3人。 

  42.关于“医用耗材保管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疾控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日常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二是印发《市妇幼保健院新筛实验室试剂管理制度》等文件,强化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同时,市疾控中心督促试剂使用科室检验科、职卫科)建立试剂管理台账,规范试剂领用手续;市妇幼保健院统筹新筛实验室建立管理台账,专人负责管理,完善领用手续。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市疾控中心调整办公大楼四楼仓库用于存放医用试剂,及时将堆放在走廊的试剂盒纳入仓库统一管理;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专门仓库,放置冰柜用于保管试剂,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2人。 

  4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市卫健委机关公有住房管理制度》市疾控中心公有住房管理制度《市中心血站设备管理程序》《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后勤保障管理制度》等文件,建立住房管理、固定资产送检维修等工作台账,加强内部管理。二是强化政策学习,7月10-11日、7月27日分别组织学习《宁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市直机关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德市中心血站设备管理程序》等文件,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从严工作排查,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清查、报废等工作。目前,经盘点、清查,市中心血站共有115件固定资产予以报废;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对575件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共103件超过使用年限、功能损坏,并经委党组研究已上报市财政局申请报废。四是开展住房清退。目前,委机关已对不符合条件5名干部完成清退,重新审批符合条件租住对象4人,按新制度规定标准收缴房租。市疾控中心1人已完成宿舍清退;另有3人因新房装修,经研究暂将宿舍作为其过渡性使用,并从2023年8月开始按照同地段同条件类似房子的平均市场租金出租,待个人住房完成装修后立即搬离。五是落实水费补缴。市疾控中心已完成19名职工水费补缴共计1.437万元,并要求现有入住中心莲峰路12号楼宿舍楼的职工按照每人10元/月标准按期缴纳水费。六对市中心血站检验科主任徐冬峰诫勉谈话,其他责任人员共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4人。 

  44.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3月20日、7月3日分别下发《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现金及票据管理的通知》,部署开展现金管理专项自查,建立健全现金管理日常监督机制,规范现金使用。二是集中学习。8月10日,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现金使用范围,规范会计核算。三强化监管。7月3日,市卫生监督所修订《财务内部稽查审核制度》,明确票据管理、开具、保存等事宜,要求出纳人员每月初对上个月现金支取情况进行盘点,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单位财务会计凭证、现金、票据等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45.关于“应收账款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等文件,提高工作人员对财务制度认识,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二是成立由委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收账款清理工作专班,抓好应收账款清理工作。三是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督促直属相关单位逐笔梳理逾期应收账款,扎实推进清工作。目前,已清理应收账款672.64万元(收回648.42万元、调整账务24.22万元);另有82.92万元未收回为市疾控中心二类疫苗欠款,因福安、柘荣疾控中心经济状况原因暂无法收回,现已督促制定五年还款计划并着手落实;个别干部名下挂账7818.29元问题,经核对,该笔罚没资金主体实际为当时的“市卫生防疫站”,因时任分管领导签批和财务人员处理不当,导致挂账个人名下,目前经市疾控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已冲销该笔挂账,完成调账处理。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6.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学习。7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委党组工作。二明晰议事范围。7月14下发《市卫健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大额资金具体范围和直属单位应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加强内部把关。6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上会议题的工作程序,并安排办公室牵头对上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1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47.关于“指导公立医院党建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架构。7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充实宁德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重新明确工作职责与相关要求,督促9个县(市、区)限期成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二是加强业务工作指导。2022年12月23日,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市属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汇报,落实现场点评、民主测评等工作,研究推进工作进展2023年4月,研究下发2023年市直卫健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明晰年度重点工作4月19日,召开全市卫健系统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会议,强调部署有关工作;7月20日,组织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选题开展专项调研集中整改期间,针对我市公立医院党建运行情况,制定方案、实地调研,形成《宁德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情况,研究制定《2023年宁德市公立医院党建(指导)工作要点》于8月3日下发四是落实党建工作评价。今年以来,结合院长年薪制考评等工作,对市属公立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评情况进行评分,其中,2022年度市医院、闽东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复医院分别得97分、90.5分、89分、83.5分;对委直属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工作综合评定,在结合日常工作实绩,以及审核上交材料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评定结果经委党组研究审定,在一定范围通报并纳入相关人事档案 

  48.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严教育管理。下发《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统筹安排委机关和直属相关单位共7个党支部围绕“抓好‘三会一课’”“深化党性教育”等主题1次针对性的党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化思想认识,检视存在问题二是强化专题培训。7月13日举办市直卫健系统党建业务培训班,市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王建勇围绕党费管理使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方面进行授课,着力提升卫健系统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三是规范党费交纳。3月24日,与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党费通”业务合同(1.0版)》,委托其开通“党费通”自动化应用平台,实现党组织实时管理党费,落实定期信息催告,推动党员自主完成按月交纳党费等事项。目前,委机关、市疾控中心、市妇幼院等5家单位均统一通过“党费通”平台按月收缴党费。四是1名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49.关于“分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的6名干部人事档案中发展党员材料不齐全的情况进行梳理已全部归档到位。二是8月2日召开全市卫健系统人事人才工作专题培训会安排组织人事、党务干部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党员档案管理内容,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现存党员档案清理、审核、整理工作,规范党员档案管理。经排查,发现卫生健康监督2名在职党员干部《入党志愿书》等个别材料缺失,已指导按相关程序补办或开展调查核实 

  50.关于“党务干部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强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已重新选配1名业务骨干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并在稳定机关党委现有干部队伍的基础上,调整充实1名党务干部参与工作。二是规范党务岗位职责要求,9月1日下发《关于党务工作规范化的通知》,督促开展清查整治、加强队伍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重申和强调非党员不得在党务工作岗位任职或从事党务工作等既定要求;经系统内排查摸底,暂未发现其他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等情况。 

  51.关于“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修订工作制度。7月17日,下发《关于修订〈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制定《中共宁德市卫健委党组党务公开目录》;7月20日,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公开程序、内容、范围等事项。二是扎实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对学习教育、年度党费收缴、推荐评先评优等情况,按规定及时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党务公开制度修订以来,通过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信息挂网、公示栏张贴等形式,累计公开或补公开相关学习教育、人事信息、党费收缴等事项56次。 

  52.关于“社团兼职未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直属单位4名在社团兼职的科级干部,其中3人已辞去相应社团兼职,另有1人重新审批后继续兼任福建省输血协会理事二是召开全市卫健系统人事人才工作专题培训会安排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重申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相关要求,规范审批流程。 

  53.关于“履行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全市卫健系统人事人才工作专题培训会安排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规范干部任免流程。二是重新报批研究市妇幼院1名退休返聘干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事宜,补齐相关办理手续。三是加强市直单位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6月期间,选任相关同志分别交流提任闽东医院副院长、市中医院副院长等岗位。 

  54.关于“科室人岗分离现象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对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岗位设置、人员职务进行梳理,未新发现当前岗位与任命职务不一致情况。二是对接市委组织部、编办等单位,对6名现任岗位与任命职务不一致科级干部进行职务调整。目前,1人已调整回任命职务科室工作;3人职务已正式行文调整;但因涉及机构改革,另有2人职务暂无法调整,待机构改革完成,将按相关要求报批给予调整职务。 

  55.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文件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批流程,从严加强管理,强化职责落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出国(境)管理工作文件要求,加强登记备案及审批程序管理,严按落实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7月以来,已按相关要求规范办理相关同志申请赴日本探亲手续。 

  56.关于“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期间已对违规使用储存、处理、传输工作秘密的互联网计算机数据资料进行清理清除;发布市卫健委保密工作提醒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及时自查和清理计算机中敏感资料,杜绝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工作秘密文件资料和敏感信息。二是4月27日中心组开展保密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7月6日印发《市卫健委保密工作制度》,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13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提交书面检查。 

  57.关于“对下属单位保密防护设施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期间,市卫健委对下属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完善保密硬件设施配备。二是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完善保密设施配备,其中市卫生监督所已启用涉密计算机,将保密柜放入保密室,并加装报警器和对窗监控探头市疾控中心保密室已按要求安装防护网和监控探头,实现全覆盖监控市妇幼保健院已单独设立保密室,并配备“三铁两器”等保密防护设施。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3人。 

  58.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结合实际确立会议主题,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规范落实本轮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二是落实会前学习。6月8日,组织委处级领导干部、委直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体学习,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深入谈心谈话。7月3日-5日,紧扣巡察整改主题,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自身差距、提醒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并做好记录、存档等工作四是加强过程性材料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会前学习与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审阅把关签字并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存档 

  59.关于“巡察整改材料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执行《中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意见,在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由机关纪委牵头规范开展本轮巡察整改的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工作,共形成相关问责记录等档案资料20多份。二是指定专人管理。安排委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机关党委)牵头保管各责任科室(单位)的巡察台账资料,指导做好档案归类、封存、标记、签字背书”等工作,推动佐证和入档材料内容详尽、应收尽收,并统一存放至二楼仓库进行集中封闭管理。三是1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60.关于“2017年巡察反馈指出基层党组织未严格执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统筹安排委机关和直属相关单位共7个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工作制度。7月17日,下发《宁德市卫健委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换届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三及时督促提醒。7月19日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任期情况进行梳理,通过转发有关通知以及微信或电话提醒等方式,对市康复医院党总支换届不及时等情况开展督促提醒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61.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关于市妇幼保健院仍有应收市医院同类业务款460.47万元未开票未挂账,且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市妇幼保健院已梳理核对应收账目并开具发票,向市医院发出催款通知单。目前,市医院已召开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返还欠款460.47万元问题,并于8月16日前返还了上述账款。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4人,其他人员20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7人次,谈话提醒30人次,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13人,责成6家单位书面检讨。 

    1.针对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监督偏松软”问题,对时任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现为市康复医院党总支书记)叶勇诫勉谈话。

    2.针对市中心血站“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市中心血站检验科主任徐冬峰诫勉谈话。

    3.针对市疾控中心“耗材采购审核流于形式”“采购程序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对质控科科长韩炳姬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工作有序推进中,但因涉及软件、硬件设施等技术改造提升事宜,完成施工作业需一定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技术指导支持,定期摸底建设情况,督促相关医院倒排工期,争取尽早完成系统改造,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能力提升。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 

  2.关于生育政策措施未配套”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关于支持我市生育政策的相关补贴经费发放标准和兑现等事宜,虽经多方协调,个别市直单位仍未书面反馈意见。因此,暂无法提请市政府研究。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根据调研掌握相关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及时完善若干措施内容,对接相关单位尽快正式反馈征求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299545,电子邮箱:wjxxgkknd@163.com 

    

    

  中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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