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管理办法》(宁卫规〔2023〕2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市卫健委审核、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认张永学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等6个工作室为宁德市第五批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确认延长廖玉华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等5个工作室两年支持周期(工作经费由市人才专项经费承担);确认延长冯铮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等3个工作室两年支持周期(工作经费由引进单位承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监督电话:宁德市卫健委人事科0593-2299038、2299021;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93-2299027。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2023年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名单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2023年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名单
一、第五批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
1.闽东医院张永学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核医学科);
2.闽东医院杨安怀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眼科);
3.福鼎市医院万伟国名医“师带徒”工作室(风湿免疫科);
4.闽东医院刘杰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消化内科);
5.宁德市医院张道宫名医“师带徒”工作室(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6.宁德市中医院孙永强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关节与运动医学科)。
二、延长两年支持周期的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工作经费由市人才专项经费承担)
1.闽东医院廖玉华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心血管内科);
2.闽东医院马芙蓉名医“师带徒”工作室(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3.闽东医院吴志英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神经内科);
4.闽东医院赵杰名医“师带徒”工作室(骨科);
5.宁德市医院史道华名医“师带徒”工作室(药学部);
三、延长两年支持周期的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工作经费由引进单位承担)
1.宁德市医院冯铮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皮肤科);
2.宁德市中医院万建新名医“师带徒”工作室(肾病科);
3.古田县中医院蔡树河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康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