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宁德康美诺口腔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M00011MA035090217A511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林玮 |
|||||
身 份 证 号 |
■■■■■■ |
|||||||
医疗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东路1号冠宏星花苑A区二楼 |
|||||||
所有制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私营)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
|||||||
床位数 |
15(20)张 |
接诊时间 |
24小时 |
联 系 电 话 |
■■■■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户外 |
广告时长 |
无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宁医广许受【2024】第016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闽-宁)医广【2024】第07-11-016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