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24-0400-2020-00052 | 文号 | 宁卫监督函〔2020〕48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卫健委 | 生成日期 | 2020-07-20 |
标题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健康“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健康“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ND00124-0400-2020-00052 | ||
文号 | 宁卫监督函〔2020〕48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卫健委 | ||
生成日期 | 2020-07-20 | ||
标题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健康“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健康“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职业健康“双随机”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为目前在各县(市、区)卫健局建档的用人单位,根据各县(市、区)用人单位数量以5%-10%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各类抽查事项制定相应的检查表,重点查看被监管单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我委。请市疾控中心做好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个人防护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五)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六)职业危害告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七)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年度检测情况;
(八)职业健康体检开展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检修、保养情况。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把此次“双随机” 专项监督检查作为本年度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根据《2020年宁德市职业健康监督随机抽查任务清单》(附件1),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违法情节较为轻微的,由各县(市、区)卫健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完成整改工作,违法情节较重的由各县(市、区)卫健局或市卫健委进行立案查处。
(三)及时总结,报送材料。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要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将双随机抽查档案资料按照“一户一档”进行归档并形成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
联系人:陈冬莲,联系电话:2299117。
附件1:2020年宁德市职业健康监督随机抽查任务清单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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