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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6 15:47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大 中 小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宁德康美诺口腔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M00011MA035090217A511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林玮
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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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东路1号冠宏星花苑A区二楼,万安东路6号德润悦汇里15号楼201,202,203,205,206,207,208,209
所有制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私营)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医院
诊 疗 科 目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床位数
15(32)张
接诊时间
24小时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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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无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宁医广许受【2023】第004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07月25日起,至2024年07月24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闽-宁)医广【2023】第07-25-004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