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卫函〔2021〕27号 答复类别:A 类
林志东、阮少朵、苏世冬、胡华、黄莹荧、雷水红代表 : 《关于简化职业健康检查的建议》(第12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防治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方法。转隶前,我市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1家,其中10家为市县疾控机构,1家为综合性医院,至2020年底8家疾控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到期。2019年转隶以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设,着力破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少、未配备体检车等检查能力不足问题与监管执法之间的矛盾,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卫综〔2019〕6号),全力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备案工作。至目前,全市共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8家,其中疾控机构2家、医疗机构9家、私立门诊部及健康体检中心7家,其中蕉城区人民医院配备职业健康体检车1辆,检查类别涵盖接触粉尘、接触化学因素、接触物理因素、其他类等检查,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上保证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医院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现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基本能够满足本市的职业健康体检要求。但由于我市大部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于2020年备案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健康技术人才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认真组织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考核工作,加大职业健康技术人才的培训力度,有力促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提升;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与指导,要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严格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操作流程,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鼓励和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支持已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增设检查项目、配备体检车等,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最后,感谢代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丁伟武 联 系 人:王庭晓 联系电话:2299525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