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24-0600-2022-00013 | 文号 | 宁卫人函〔2022〕7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卫健委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标题 | 宁德市卫健委关于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相关待遇申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24-0600-2022-00013 | ||
文号 | 宁卫人函〔2022〕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卫健委 |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
标题 | 宁德市卫健委关于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相关待遇申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宁德市选拔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操作细则》(宁卫人〔2018〕4号)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宁委人才〔2020〕6号),现就我市第五批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生活待遇及已被确认为我市第一批、第二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报对象
备案、申报对象为2021年度全市卫健系统新引进录用,符合宁委办发〔2017〕22号、宁卫人〔2018〕4号、宁委人才〔2020〕6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引进时间以考核合格时间为准。备案、申报对象可申请生活补助,已被确认为宁德市第一批、第二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首套房购房补助等待遇。
二、时间、流程要求
(一)引进备案。备案、申报对象通过注册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五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备案”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备案认定(同时申报生活补助)。
(二)待遇申报。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生活补助申报,申报对象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五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备案”项目,填写信息过程务必填写生活补助有关信息;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申报对象需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引进医疗卫生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以上两项补助请符合条件的对象于4月27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按照宁卫人〔2018〕4号、宁委人才〔2020〕6号的具体操作细则,负责线上审核本地本单位备案及待遇申报人员信息,同时,4月29日前汇总将《宁德市选拔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备案表》(附件1,一人一式三份)、《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政策补贴申报表》(附件2,一人一式四份)以及《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人才申报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上报市卫健委。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线上申报,并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按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材料。联系人:市卫健委人事科 陈琳,联系方式:2299038。
附件: 1.宁德市选拔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备案表
2.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政策补贴申报表
3.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人才申报补助情况
汇总表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卫健委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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