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24-0200-2023-00083 | 文号 | 宁卫审批函〔2023〕8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标题 | 宁德市卫健委关于重新核定宁德市福鼎精神病医院级别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24-0200-2023-00083 | ||
文号 | 宁卫审批函〔2023〕8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
标题 | 宁德市卫健委关于重新核定宁德市福鼎精神病医院级别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宁德市福鼎精神病医院):
按你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我委于9月1日同意你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床位变更为200张。同时,根据你院实际情况及所提交增加床位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一、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你院床位增加,场地、人员基本保持不变,在人员床位比例、每床净使用面积等方面不再符合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但符合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类别和医院妇幼保健院级别审批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57号)文件精神,现核定你院为一级精神病医院。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宁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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