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宁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政办〔2013〕24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宁德市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7号;联系电话:0593-2299883,传真:0593-2831554;电子邮箱:ndwsj@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2年3月成立了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并于2013年9月重新调整了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各科办负责人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二)与时俱进,全面建设新的门户网站。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或咨询我局工作信息,丰富我局门户网站的内容,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我局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13年度宁德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意见的通知》、《2013年宁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十三个领域具体内容分解表》的要求,在参考福建省卫生厅网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市政府数字办重新规划建设了新的门户网站,新版网站于明年1月份投入使用。改版后的信息界面更加友好,操作更加简便,新增的网上栏目市民可以更便捷直观地了解各类审批服务流程。同时,良好的信息查询工具方便了市民对详细项目信息进行查看。信息内容上,在参照《福建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试行)》和《宁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试行)》基础上,结合本局实际,再次征求各科办意见,完成了对《宁德市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订,对我局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细归类,及时编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此次网站重建,是局推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把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并指定宁德卫生监督网,对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继续宣传《条例》,规范工作流程。为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我局在“宁德市卫生局政府公开信息网页”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公众宣传获取我局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我局按照《宁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宁德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信息统计、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9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LED显示屏公开106条。
(二)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我局2013年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的289条政府信息中,业务类信息217条,占75.1%;其他类信息72条,占24.9%。
(三)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宁德市卫生监督网和局机关LED显示屏和户外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宁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政办〔2013〕249号),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是依法公开食品安全这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网站公示、上墙公示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一)全力推进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公示
我局针对行政许可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卫生行政受理窗口,公示卫生许可受理所需材料、许可程序、办事流程等情况,清晰明了,既方便群众办事,又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与此同时,我局在“宁德市卫生局政务公开网站”和“宁德市卫生监督网”开设审批许可版块,定期在网站上公布已受理许可的单位,包括餐饮服务许可、公共场所许可、医疗卫生许可等,群众可以登陆网站查询相关情况,包括卫生许可证号、许可时间、法人姓名等,截止12月初,我局共公示卫生许可证216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158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8件。
(二)逐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公示
一是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我局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我市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水平公示工作。统一制作“宁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内容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针对不同餐饮服务单位卫生情况水平,给予A、B、C 3个等级的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悬挂在明显的位置给予公示,有效提示广大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等级高的餐饮店就餐。目前全市已完成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重新评定工作。中小型餐饮单位也在逐步实施到位。市、县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还加强了培训和宣传工作,共举办培训班10场,培训人员761人,投入专项资金2.6万元。
二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抓规范化试点,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工作。在各县(市、区)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一批示范单位,并向广大群众上墙公示,公开接受消费者的卫生监督,以督促其长久保持卫生水平状况,真正发挥示范作用。东侨区、周宁县、古田县、屏南县还以创卫为契机,积极开展小餐饮整顿,推进小餐饮企业“前店后灶”、落实“三防”等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公示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公示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情况11期,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消毒产品、餐饮具等抽检7批次,检测内容包括花生及其制品、豆腐、腐竹、辣椒酱、辣椒粉、发酵面制品、腌制生食水产品、酱卤肉、煎炸用植物油、肉丸(鱼卷、鱼丸、扁肉)、食用冰块、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饮用水、餐等12类,400多份,检测结果均在宁德卫生监督网上公示,使市民能及时的了解我市食品卫生状况,有效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公信力。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督查检查计划
今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共抽检住宿场所20家单位,18家合格,合格率90%;沐浴场所5家单位,4家合格,合格率80%;5家理发店合格4家;5家美容店合格4家;商场6家,合格6家21家人工游泳池抽检结果仅7家合格,合格率33.33%;共抽检10家集中空调,其中1家超市1个点的风管细菌总数超标。以上抽检结果均在网站上公示。
除此之外,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在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宁德市卫生监督网上公示卫生条件较差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宣传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督信息、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等内容,做到工作透明、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办公经费紧张,信息化设备投入还不足,网页建设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市民的信息互动功能需要进一步开发;三是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附件:2013年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宁德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郑晓燕 联系电话:0593-2299883)
附件
2013年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2013年宁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件 |
395 |
1225 |
其中:1、网站公开 |
件 |
289 |
1091 |
2、政府公报公开 |
件 |
0 |
0 |
受理依申请有公开信息总数 |
件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件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