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宁德市医养结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的通知
宁卫综〔2022〕54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民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宁德市医养结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德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3日

  

宁德市医养结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51)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主要目标,以深入开展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强基行动、机构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行动、“放管服”改革行动、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等6个方面为抓手,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更加优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能力显著增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到2024年,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1家医养结合机构,至少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00张,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85%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养签约合作覆盖100%的养老机构。

  二、重点任务

  (一)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强基行动 

  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和个性化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提供便利。进一步强化服务履约,家庭医生要定期主动联系签约老年人了解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为社区高龄、慢病、失能等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高签约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探索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丰富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方式,探索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设有全科医疗科的二级及以下医院为重点,分年度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以试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健全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家庭养老床位享受建床补贴、服务补贴、持续运营奖补,将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延伸进家庭。

  )机构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1.加快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推动空置床位率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入住100人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医务室,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2022年,福鼎市、寿宁县、屏南县各新增1家医养结合机构。到2024年,力争每个县(市、区)拥有1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医养服务中心建设,将其打造为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示范单位。

  2.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福鼎市名京生态园老年公寓、福建臻日善医养中心、福鼎市润达康复中心等一批民建民营医养结合机构项目建设,并按规定给予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有效增加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

  )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 

  1.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机构等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2.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按照就近便利、互惠共赢原则,督促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签约合作。未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通过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卫生服务协议,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团队(养老机构付费服务)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展巡诊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提供有偿付费服务,推动签约合作持续、长效开展。2022年6月,全市养老机构医养签约合作实现全覆盖。到2024年,医养签约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3.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重视老年人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到2024年,力争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

  (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行动 

  1.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利用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推动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扎实推进新划入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到2024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

  2.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化老年就医环境,倡导友善医疗服务。加强老年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在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2022年底,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到2024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每个沿海县(市、区)有1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3.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和中医养生保健等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组织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放管服”改革行动 

  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医养结合机构“一个窗口”办理机制,优质高效完成医养结合机构备案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备案服务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行业运行风险防控、安全风险防控和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医养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经营。

  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进一步加强霞浦县中医院福乐康复养老中心市级医养结合机构综合示范培训基地建设。统筹现有资源,推动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古田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建医养结合培训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职业技能补贴等方式,分级分类对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轮训机制。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培训。到2024年,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力争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达到2人,参加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300人次以上。建立健全养老从业人员在职奖补和入职补贴制度,落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与其建立医联体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不需要办理多机构执业备案手续。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各级卫健部门牵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依据专项行动开展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抓好试点示范各地要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积极探索建设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示范项目等多元化医养结合模式,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探索路子。

  加强监管考核各地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要事项督查范围,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评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落实服务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签约合作、设置老年医学科等工作任务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院长(主任)薪酬管理。